8.2.4 溪流
(1)溪流的形态应根据环境条件、水量、流速、水深、水面宽和所用材料进行合理的设计。溪流分可涉入式和不可涉入式两种。可涉入式溪流的水深应小于0.3m,以防止儿童溺水,同时水底应做防滑处理。可供儿童嬉水的溪流,应安装水循环和过滤装置。不可涉入式溪流宜种养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水生动植物,增强观赏性和趣味性。
(2)溪流配以山石可充分展现其自然风格,石景在溪流中所起到的景观效果列表如下:
(3)溪流的坡度应根据地理条件及排水要求而定。普通溪流的坡度宜为0.5%,急流处为3%左右,缓流处不超过1%。溪流宽度宜在1-2m,水深一般为0.3-1m左右,超过0.4m时,应在溪流边采取防护措施(如石栏、木栏、矮墙等)。为了使居住区内环境景观在视觉上更为开阔,可适当增大宽度或使溪流蜿蜒曲折。溪流水岸宜采用散石和块石,并与水生或湿地植物的配置相结合,减少人工造景的痕迹。
8.2.5 生态水池/涉水池
(1)生态水池是适于水下动植物生长,又能美化环境、调节小气候供人观赏的水景。在居住区里的生态水池多饲养观赏鱼虫和习水性植物(如鱼草、芦苇、荷花、莲花等),营造动物和植物互生互养的生态环境。
(2)水池的深度应根据饲养鱼的种类、数量和水草在水下生存的深度而确定。一般在0.3-1.5m,为了防止陆上动物的侵扰,池边平面与水面需保证有0∶15m的高差。水池壁与池底需平整以免伤鱼。池壁与池底以深色为佳。不足0.3m的浅水池,池底可做艺术处理,显示水的清澈透明。池底与池畔宜设隔水层,池底隔水层上覆盖0.3-0.5m厚土,种植水草。
(3)涉水池
涉水池可分水面下涉水和水面上涉水两种。水面下涉水主要用于儿童嬉水,其深度不得超过0.3m,池底必须进行防滑处理,不能种植苔藻类植物。水面上涉水主要用于跨越水面,应设置安全可靠的踏步平台和踏步石(汀步),面积不小于0.4×0.4m,并满足连续跨越的要求。上述两种涉水方式应设水质过滤装置,保持水的清洁,以防儿童误饮池水。
8.3 泳池水景
8.3.1 泳池水景以静为主,营造一个让居住者在心理和体能上的放松环境,同时突出人的参与性特征(如游泳池、水上乐园、海滨浴场等)。居住区内设置的露天泳池不仅是锻炼身体和游乐的场所,也是邻里之间的重要交往场所。泳池的造型和水面也极具观赏价值。
8.3.2 游泳池
(1)居住区泳池设计必须符合游泳池设计的相关规定。泳池平面不宜做成正规比赛用池,池边尽可能采用优美的曲线,以加强水的动感。泳池根据功能需要尽可能分为儿童泳池和成人泳池,儿童泳池深度为0.6-0.9m为宜,成人泳池为1.2-2m。儿童池与成人池可统一考虑设计,一般将儿童池放在较高位置,水经阶梯式或斜坡式跌水流入成人泳池,既保证了安全又可丰富泳池的造型。
(2)池岸必须作圆角处理,铺设软质渗水地面或防滑地砖。泳池周围多种灌木和乔木,并提供休息和遮阳设施,有条件的小区可设计更衣室和供野餐的设备及区域。
8.3.3 人工海滩浅水池
人工海滩浅水池主要让人领略日光浴的锻炼。池底基层上多铺白色细砂,坡度由浅至深,一般为0.2-0.6m之间,驳岸需做成缓坡,以木桩固定细砂,水池附近应设计冲砂池,以便于更衣。
8.4 装饰水景
8.4.1 装饰水景不附带其他功能,起到赏心悦目,烘托环境的作用,这种水景往往构成环境景观的中心。装饰水景是通过人工对水流的控制(如排列、疏密、粗细、高低、大小、时间差等)达到艺术效果,并借助音乐和灯光的变化产生视觉上的冲击,进一步展示水体的活力和动态美,满足人的亲水要求。
8.4.2 喷泉
(1)喷泉是完全靠设备制造出的水量,对水的射流控制是关键环节,采用不同的手法进行组合,会出现多姿多彩的变化形态。
(2)喷泉景观的分类和适用场所
8.4.3 倒影池
(1)光和水的互相作用是水景景观的精华所在,倒影池就是利用光影在水面形成的倒影,扩大视觉空间,丰富景物的空间层次,增加景观的美感。倒影池极具装饰性,可做的十分精致,无论水池大小都能产生特殊的借景效果,花草、树木、小品、岩石前都可设置倒影池。
(2)倒影池的设计首先要保证池水一直处于平静状态,尽可能避免风的干扰。其次是池底要采用黑色和深绿色材料铺装(如黑色塑料、沥青胶泥、黑色面砖等),以增强水的镜面效果。
8.5 景观用水
8.5.1 给水排水
(1)景观给水一般用水点较分散,高程变化较大,通常采用树枝式管网和环状式管网布置。管网干管尽可能靠近供水点和水量调节设施,干管应避开道路(包括人行路)铺设,一般不超出绿化用地范围。
(2)要充分利用地形,采取拦、阻、蓄、分、导等方式进行有效地排水,并考虑土壤对水分的吸收,注重保水保湿,利于植物的生长。与天然河渠相通的排水口,必须高于最高水位控制线,防止出现倒灌现象。
(3)给排水管宜用UPVC管,有条件的则采用铜管和不锈钢管给水管,优先选用离心式水泵,采用潜水泵的必须严防绝缘破坏导致水体带电。
8.5.2 浇灌水方式
(1)对面积较小的绿化种植区和行道树使用人工洒水灌溉。
(2)对面积较大的绿化种植区通常使用移动式喷灌系统和固定喷灌系统。
(3)对人工地基的栽植地面(如屋顶、平台)宜使用高效节能的滴灌系统。
8.5.3 水位控制。景观水位控制直接关系到造景效果,尤其对于喷射式水景更为敏感。在进行设计时,应考虑设置可靠的自动补水装置和溢流管路。较好的作法是采用独立的水位平衡水池和液压式水位控制阀,用联通管与水景水池连接。溢流管路应设置在水位平衡井中,保证景观水位的升降和射流的变化。
8.5.4 水体净化
(1)居住区水景的水质要求主要是确保景观性(如水的透明度、色度和浊度)和功能性(如养鱼、戏水等)。水景水处理的方法通常有:物理法、化学法、生物法3种。
(2)水处理分类和工艺原理
9 庇护性景观
9.1 概念
(1)庇护性景观构筑物是住区中重要的交往空间,是居民户外活动的集散点,既有开放性,又有遮蔽性。主要包括亭、廊、棚架、膜结构等。
(2)庇护性景观构筑物应邻近居民主要步行活动路线布置,易于通达。并作为一个景观点在视觉效果上加以认真推敲,确定其体量大小。
9.2 亭
9.2.1 亭是供人休息、遮荫、避雨的建筑,个别属于纪念性建筑和标志性建筑。亭的形式、尺寸、色彩、题材等应与所在居住区景观相适应、协调。亭的高度宜在2.4-3m,宽度宜在2.4-3.6m,立柱间距宜在3m左右。木制凉亭应选用经过防腐处理的耐久性强的木材。
9.2.2 亭的形式和特点
9.3 廊
9.3.1 廊以有顶盖为主,可分为单层廊、双层廊和多层廊。
廊具有引导人流,引导视线,连接景观节点和供人休息的功能,其造型和长度也形成了自身有韵律感的连续景观效果。廊与景墙、花墙相结合增加了观赏价值和文化内涵。
9.3.2 廊的宽度和高度设定应按人的尺度比例关系加以控制,避免过宽过高,一般高度宜在2.2-2.5m之间,宽度宜在1.8-2.5m之间。居住区内建筑与建筑之间的连廊尺度控制必须与主体建筑相适应。
9.3.3 柱廊是以柱构成的廊式空间,是一个既有开放性,又有限定性的空间,能增加环境景观的层次感。柱廊一般无顶盖或在柱头上加设装饰构架,靠柱子的排列产生效果,柱间距较大,纵列间距4-6m为宜,横列间距6-8m为宜,柱廊多用于广场、居住区主入口处。
9.4 棚架
9.4.1 棚架有分隔空间、连接景点、引导视线的作用,由于棚架顶部由植物覆盖而产生庇护作用,同时减少太阳对人的热幅射。有遮雨功能的棚架,可局部采用玻璃和透光塑料覆盖。适用于棚架的植物多为藤本植物。
9.4.2 棚架形式可分为门式、悬臂式和组合式。棚架高宜2.2-2.5m,宽宜2.5-4m,长度宜5-10m,立柱间距2.4-2.7m。
棚架下应设置供休息用的椅凳。
9.5 膜结构
9.5.1 张拉膜结构由于其材料的特殊性,能塑造出轻巧多变、优雅飘逸的建筑形态。作为标志建筑,应用于居住区的入口与广场上;作为遮阳庇护建筑,应用于露天平台、水池区域;作为建筑小品,应用于绿地中心、河湖附近及休闲场所。联体膜结构可模拟风帆海浪形成起伏的建筑轮廓线。
9.5.2 居住区内的膜结构设计应适应周围环境空间的要求,不宜做的过于夸张,位置选择需避开消防通道。膜结构的悬索拉线埋点要隐蔽并远离人流活动区。
9.5.3 必须重视膜结构的前景和背景设计。膜结构一般为银白反光色,醒目鲜明,因此要以蓝天、较高的绿树,或颜色偏冷偏暖的建筑物为背景,形成较强烈的对比。前景要留出较开阔的场地,并设计水面,突出其倒影效果。如结合泛光照明可营造出富于想象力的夜景。
10 模拟化景观
10.1 概念
模拟化景观是现代造园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是以替代材料模仿真实材料,以人工造景模仿自然景观,以凝固模仿流动,是对自然景观的提炼和补充,运用得当会超越自然景观的局限,达到特有的景观效果。
10.2 模拟景观分类及设计要点
11 高视点景观
11.1 概念
随着居住区密度的增加,住宅楼的层数也愈建愈多,居住者在很大程度上都处在由高点向下观景的位置,即形成高视点景观。这种设计不但要考虑地面景观序列沿水平方向展开,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垂直方面的景观序列和特有的视觉效果。
11.2 设计要点
11.2.1 高视点景观平面设计强调悦目和形式美,大致可分为两种布局。
(1)图案布局。具有明显的轴线、对称关系和几何形状,通过基地上的道路、花卉、绿化种植物及硬铺装等组合而成,突出韵律及节奏感。
(2)自由布局。无明显的轴线和几何图案,通过基地上的园路、绿化种植、水面等组成(如高尔夫球练习场),突出场地的自然化。
11.2.2 在点线面的布置上,高视点设计尽少地采用点和线,更多地强调面,即色块和色调的对比。色块,由草坪色、水面色、铺地色、植物覆盖色等组成,相互之间需搭配合理,并以大色块为主,色块轮廓尽可能清晰。
11.2.3 植物搭配要突出疏密之间的对比。种植物应形成簇团状,不宜散点布置。草坪和辅地作为树木的背景要求显露出一定比例的面积,不宜采用灌木和乔木进行大面积覆盖。树木在光照下形成的荫影轮廓应能较完整地投在草坪上。
11.2.4 水面在高视点设计中占重要地位,只有在高点上才能看到水体的全貌或水池的优美造型。因而要对水池和泳池的底部色彩和图案进行精心地艺术处理(如贴反光片或勾画出海洋动物形象),充分发挥水的光感和动感,给人以意境之美。
11.2.5 视线之内的屋顶、平台(如亭、廊等)必须进行色彩处理遮盖(如盖有色瓦或绿化),改善其视觉效果。基地内的活动场所(如儿童游乐场、运动场等)的地面铺装要求做色彩处理。
12 照明景观
12.1 概念
12.1.1 居住区室外景观照明的目的主要有4个方面:(1)增强对物体的辨别性;(2)提高夜间出行的安全度;(3)保证居民晚间活动的正常开展;(4)营造环境氛围。
12.1.2 照明作为景观素材进行设计,既要符合夜间使用功能,又要考虑白天的造景效果,必须设计或选择造型优美别致的灯具,使之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。
12.2 照明分类及适用场所
13 景观绿化种植物分类选用表
13.1 常见绿化树种分类表
13.2 常用树木选用表
13.3 常用草花选用表
参 考 文 献
1、日本土木学会编《滨水景观设计》,孙逸增译,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版。
2、阿伦·布兰克(英)著《园林景观构造及细部设计》,罗福午、徐钟译,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10月版。
3、丰田幸夫(日)著《风景建筑小品设计图集》,黎雪梅译,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年6月版。
4、尼古拉斯·T·丹尼斯(美)、凯尔·D·布郎(美)著《景观设计师便携手册》,刘玉杰、吉庆萍、俞孔坚译,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10月。
5、迈克尔·利·特尔伍德(英)著《景观细部图集》,李世芬、杨坤、徐毓译,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、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8月。
6、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2002年版。
7、《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》(规划部分),计划出版社2003年3月。
主编单位: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
参编单位: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风景科学研究所
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
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
北京鑫禾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
中外建筑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
编 著:刘滨谊、孙克放、姚雪艳、何春晖、罗 洁、田灵江、唐 亮、刘 骅、李朝俊、石有环、
韩 全、祖一铭、李浩杰、
编 审:沈建忠、梁小青、孙克放、田灵江、罗 洁